英國業主必讀:《租客權益法案》關鍵日期一覽
英國房屋、社區及地方政府部已公布相關指引及實施路線圖,將改革分為三個階段逐步推行:
階段一 – 2026年5月1日起
- 廢除第21條「無過失」驅逐通知,所有新租約轉為無固定期限的週期性租約
- 租金加幅規管更嚴格,每年只可加租一次
- 禁止租金競標,並限制預收租金金額
- 加強對有子女家庭或領取福利租客的歧視保障
- 租客將有權提出飼養寵物申請
階段二 – 預計2026年下半年
- 全國私人租賃市場資料庫正式推出
- 引入新的房東及租客申訴專員制度(全面運作後強制參加)
階段三 – 較長遠
- 將「宜居房屋標準」(Decent Homes Standard)及《Awaab's Law》延伸至私人租賃市場
簡介
2025年10月27日,英國《租客權益法案》(Renters’ Rights Act)正式成為法律。
這項新法例為私人租賃市場帶來重大變革,包括更清晰的終止租約理由、限制無過失驅逐等重要改動。
由2026年5月1日起,所有租約將轉為無固定期限的週期性租約,同時對租金加幅、飼養寵物及物業標準等方面實施新限制。
實施路線圖
雖然法案已正式生效,但各項改動將分階段落實:
- 2025年12月27日:地方政府執法權力加強
- 2026年5月1日:主要租務改革開始(階段一)
- 2026年下半年:私人租賃市場資料庫逐步推出(階段二)
- 2027–2028年:申訴專員制度全面強制執行(階段二完成)
- 2030年代:物業標準改革(宜居房屋標準及《Awaab's Law》)逐步推行(階段三)
結束固定期限租約及廢除第21條「無過失」驅逐
至2026年4月30日(現行條例適用)
- 保證短期租約(AST)仍可為固定期限或週期性
- 業主仍可發出第21條通知
注意:雖然2026年5月1日前仍可發出有效第21條通知,但追討管有權的法律程序最遲須於2026年7月31日展開,時間比以往的6個月大幅縮短。
2026年5月1日起
以上改動適用於所有現有及新私人租賃市場租約:
- 第21條正式廢除
- 所有保證短期租約轉為保證週期性租約(無固定期限)
- 租客可隨時提前兩個月通知終止租約
- 業主收回物業只能依賴第8條法定理由
Benham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我們會為現有租客提供政府有關2026年5月1日前租約的指引,並為客戶處理所有最新更新。
新增及更新收回物業理由(第8條)
由2026年5月1日起,所有私人租賃業主必須使用經更新的第8條法定理由。
強制性理由
(證據充分下,法庭必須批給管有權,除非有特殊情況)
有意出售物業
- 租約首12個月內不可使用
- 須提前4個月通知
- 如未能成功出售,12個月內不可重新出租或放盤(防止業主濫用「出售」或「自住」理由,例外情況僅限共享業權使用出售理由並證明已真誠嘗試出售)
業主或近親入住
業主或其近親擬入住物業的重新出租限制,與「有意出售」的情況完全相同。
- 通知期及12個月禁租限制與上述相同
- 重新出租限制同樣適用
物業重建
嚴重刑事罪行/嚴重反社會行為
無租賃權(移民要求)
欠租3個月或以上
酌情處理理由
(由法官決定是否批給管有權)
- 欠租或經常遲繳(提前4週通知)
- 違反租約條款(提前2週通知)
- 損壞物業或家具(提前2週通知)
- 反社會行為(嚴重情況可無需通知)
- 申請時提供虛假資料(提前2週通知)
Benham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我們會全力協助業主處理收回物業的合法程序。
學生租約
英國政府確認學生租約特別安排會保留,並於2026年春季透過次級法例補充,特別針對私人專建學生宿舍(PBSA)。
1. 教育機構
2. 多人家居(HMO)
- 如需供下一學年全日制學生使用,可提前4個月通知
- 租約簽訂超過開始日期6個月前不可使用此理由
私人專建學生宿舍(PBSA)
禁止租金競標
由2026年5月1日起
- 業主及代理不可宣傳或接受高於廣告租金的出價
- 書面報價必須清楚列明租金
- 如議定租金遠高於市場價,租客可在首6個月內申請減租(詳情待次級法例公布)
- 租客將獲新挑戰權利(細節待公布)
Benham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我們擁有超過六十年準確估租經驗,結合本地市場研究,確保您的物業定價具競爭力,並完全符合《租客權益法案》要求。
預付租金限制
由2026年5月1日起(階段一)
- 租約開始前不可收取預付租金
- 簽約後至租約開始前,最多只可收取一個月(或28天)租金
- 您將只能在業主與租客簽署租約後、租約正式開始日期之前,才可要求收取預付租金。此措施旨在防止租客為爭取心儀單位而被迫預繳大額租金,從而減輕租客的經濟壓力。
- 租客可自願支付更多預付租金,但這絕對不可以成為繼續租住物業的條件
過渡期
- 現有預付租金協議維持有效,過渡期後轉用新制度
- 已收取的預付租金無需退還
Benham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此措施旨在防止租客為爭取心儀單位而被迫預繳大額租金。我們的解決方案是與「專業擔保人」公司合作,讓租客選擇簽署擔保協議,代替預繳多個月租金。Benham and Reeves 將嚴格遵守新法例,確保所有租金收取程序合規,並為客戶提供專業管理服務。
租金加幅及法庭挑戰
由2026年5月1日起
- 每年只可加租一次
- 必須發出第13條通知,提前至少兩個月
- 租客可向初級法庭挑戰
- 法庭不得批出高於業主建議的加幅
- 不准追溯加租
Benhams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我們會為客戶進行年度租金檢討,發出完全合規的第13條加租通知,並提供專業市場估值報告,支持合理及基於市場的加幅。在新法例下每年只可加租一次,我們會協助業主把握每一個加租機會,達致最高合理收益,同時盡量減低與租客產生爭議的風險。
飼養寵物權利
由2026年5月1日起
業主必須認真考慮租客提出的飼養寵物申請,並不得無理拒絕。有關具體時限(例如須於多少天內回覆)以及詳細規則(如物業廣告的處理方式),將由後續的次級法例及政府指引明確訂定。
- 須合理考慮所有寵物申請
- 須於28天內回覆
- 合理拒絕包括:
- 服務動物必須獲准(根據《平等法》)
- 廣告可註明「不准養寵物」,但租約開始後仍須合理考慮申請
Benham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自新冠疫情以來,我們觀察到越來越多業主願意接受租客飼養寵物。我們會在新法例框架下,繼續為客戶提供專業支援,協助業主妥善處理寵物申請,既符合法律要求,亦保障物業狀況及業主權益。
租賃歧視及豁免
由2026年5月1日起
業主必須公平對待所有申請人。
非法歧視包括:
- 因有子女而拒絕
- 因領取福利而拒絕
- 因此拒絕安排睇樓或隱瞞物業資料
無效限制
- 法案生效後新簽或續簽的保險、按揭或上層租約中禁止子女或福利租客的條款,均無法律效力
合法拒絕理由包括:
Benham and Reeves 行動建議:我們會繼續嚴格審核租客,評估負擔能力及避免過度擠迫風險。
私人租賃市場申訴專員
屬階段二,並非2026年5月變化
由2026年下半年至2028年
- 政府將設立全國私人租賃市場申訴專員
- 全面運作後,所有業主必須加入
- 預計2028年左右強制執行
- 專員職能:
罰則
- 首次未加入最高罰款£7,000
- 重複或持續違規最高£40,000
私人租賃市場資料庫
由2026年下半年起(階段二 – 分區推出)
- 所有業主必須登記
- 需繳年費(金額待定)
- 須提供資料包括:
- 業主聯絡資料
- 物業資料
- 安全證書(氣體、電氣、能源效能證書)
公眾查閱私人租賃市場資料庫
- 階段二後期逐步開放,受控制的查閱權
- 資料庫將與申訴專員制度連繫
宜居房屋標準及《Awaab's Law》
屬階段三,2026年不會實施
宜居房屋標準(Decent Homes Standard)
- 將延伸至私人租賃市場,需經公眾諮詢
- 階段三實施,暫無確實日期
《Awaab's Law》
- 對潮濕、發霉等隱患設嚴格修復時限
- 階段三適用於私人租賃市場
- 具體時限需諮詢,暫無實施日期
違規罰則
由2025年12月27日起
- 地方政府調查及執法權力大幅加強
- 地方議會可要求業主提交相關文件、安排物業視察,並使用第三方資料進行調查
由2026年5月1日起
- 擴大民事罰款範圍
- 租金退還令(RRO)最高可達24個月租金(嚴重或重複個案)
- RRO可適用於上層業主
關於本指南
本指南由 Benham and Reeves 編製,內容準確至2025年11月13日,主要依據英國房屋、社區及地方政府部的官方指引。
如您對即將實施的變動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聯絡我們。